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3-10-24至2013-11-07 |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5、联系人: |
林先生 |
6、联系电话: |
87807383 |
传真: |
87807330 |
公司网址: |
|
E-mail: |
726968@qq.com |
7、投标人资格: |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第三条和第四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6、本次采购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7、本次采购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方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货物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8、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未按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8、投标截标时间: |
2013-11-13 09:30:44(北京时间) |
9、开标时间: |
2013-11-13 09:30:44(北京时间) |
10、开标地点: |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2、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银行帐号: |
7736-01-88-0000288-73 |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3-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