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HJ1311-03-306
采购人名称:承德市卫生局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双桥区环城南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2273631
项目联系人:连宇坤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府前路华峰中心A座3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2079208
采购数量:6包
采购用途:承德市卫生局市、县医疗机构能力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承德市卫生局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A包、B包、C包、D包、E包、F包所包含内容详见附件。
A包:微量元素检测仪、微量元素检测仪(原子吸收法);
B包:尿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国产,350速)、全自动血球分析仪(五分类)、全自动血球分析仪(三分类);
C包:心电图机(单导)、心电图机(进口、12导)、床旁多参数监护仪、动态心电分析仪、显微镜(进口)、医用冰箱、麻醉机、除颤起搏监护仪(血氧、血压)、成人呼吸机(进口);
D包:台式黑白超、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三个探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两个探头);
E包:身高体重计、出诊箱、TDP神灯、输液架、血糖仪、氧气瓶(带流量表)、血压计、简易呼吸器;
F包:500MA X光机(国产)、电子胃镜(进口)、旋动式人工引流器。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规定;
(2)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3)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要求如下:
A包:;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B包: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C包: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D包: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E包:不作要求。
F包: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4)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属医疗器械的);
(5)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生产商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的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厂家授权书”。涉及进口设备的投标人应为该进口设备在中国大陆的授权商,即一级代理商;
(6)计量类应提供计量合格证书(如属计量类);
(7)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不参加投标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另填写供应商登记表、资格审核表、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填写时请注意按照招标公告修改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及电话。下载办法为: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ebgp.gov.cn/地市链接到承德市供应商库栏)。以上资料齐全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1月13日-2013年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承德市双桥区府前路华峰中心A座303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领取时请携带U盘)
招标文件售价:800人民币∕包(售出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2 月 3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3年 12 月 3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承德市京城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承德市双桥区半壁山路)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梁洪宇 王利安
联系方式:0314-2079208、13603145177、13403340218
传真电话:0314-2079208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4-2079208
备注: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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