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 社会福利院康复健身设施、医用冰箱等设备及器械采购
招标公告
1、采购计划编号: BM2014–028–05
2 、 项目 名称: 莱芜市社会福利院 康复健身设施 、 医用冰箱等设备 及 器械 采购
3 、采购人名称: 莱芜市 民政 局
4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 、 采购 项目 概述 :
5.1. 本 次采购项目 为莱芜市 社会福利院康复健身设施 、 医用冰箱等设备 及 器械的供货、安装及质保服务,本次采购主要包括慢速跑台、跑步机、按摩椅、各类训练器、太极推手器、健骑器、室外健身器材、塑胶地面、各类医用床、治疗车、治疗橱、氧气筒、抢救车、病历夹车、治疗操作台、体重计、血压计、水疗机、离心机、尿液分析仪、自动电脑心肺复苏模拟人、呼救系统、医用污物桶、轮椅、输液架、担架、消毒器、洗发擦浴车、操作台、滑移垫等。所采购货物的具体内容、数量和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建设地点位于莱芜市高新区 香山路以西、赢牟大街以南 , 本项目资金由财政解决,现进 行公开招标采购 。
5.2. 本 次采购 分 A、B、C、D、E共五 个 标包 , 每个包分别 确定一名 中标 人 ,各包划分如下:A包为室内康复健身设施;B包为室外康复健身设施;C包为医用床及床头柜;D包为医疗设备;E包为其它医用设施。
5.3.供货和安装时间要求:20天,质量要求:合格。
5.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 、 供应商(投标人)资格 要求: 以下要求必须同时满足,否则视为不具备 投标 资格。(不
仅限于以下内容,详细内容按 招标文件 要求)
6.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6.2.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经销证明;C包、D包、E包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3.供应商具有对所投货物质量售后服务的能力且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4. 提供的资格 证明 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 ;
6.5. 向 采购 代理机构购买 招标文件 并登记备案 ;
6.6.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7 、报名 要求 及获取 招标文件 : 凡符合并同意以上要求的单位, 请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及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于 201 4年 4 月 10 日至 201 4年 4 月 16 日(不含双休日, 每天上午 8 :0 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 4:0 0 时至 1 7:3 0 时),到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审计咨询中心楼四 楼 北招标代理部报名(注:报名单位仅限报其中任一个包);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8、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 莱芜市龙潭东大街0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5会议室。
9、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
采 购 人: 莱芜市民政局 联系人 :丁馆长 06345600382
采购 代理: 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家进 06346231466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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