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医用冰箱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0828-144OHXZBI026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0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辛处长 0311-8528163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958907
采购数量:
01标段:听力筛查仪三台
02标段:宫腔镜电切镜一套、宫腔镜检查镜三套
03标段:生物组织自动脱水机一套、石蜡切片机一套
04标段:麻醉机一套、医用冰箱一套
05标段:快速清洗消毒机一套
06标段:内窥镜系统一套
采购用途:医疗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应具有上述设备供货能力;
2、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注册证到期换证的,许提供药监部门的受理凭证)的,则必须具有,且《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应与投标产品名称一致;
3、若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具有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4、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只接受一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超过一家以先报名的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01至04标段为进口产品采购;05、06标段为国内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如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7)《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8)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9)制造商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01至04标段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9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05、06标段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9月2日起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份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23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4年9月23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华庭时尚商务酒店四楼会议室(石家庄市中山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东南角)
评标方法和标准:
01至04标段: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05、06标段:综合评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齐婧
联系方式:0311-86958907
传真电话:0311-86958907
石家庄市财政局采购处投诉电话:0311-8668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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