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陆丰市甲子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陆丰市甲子人民医院医用冰箱等设备和医用供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标书电子版下载),公示期间为2014年9月16日至2014年9月22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401SZTCB039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甲子人民医院医用冰箱等设备和医用供氧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包一人民币220万元;包二人民币13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编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01包 血液透析机(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台 4
全自动生化仪 台 1
医用冰箱 台 1
自动控制压力蒸汽灭菌器 台 1
02包 医用供氧系统 套 1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并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注: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9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14年9月23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层66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元/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人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七、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在投标人报名结束后,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统一由采购人向项目所在地的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查询年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查询结果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资格。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09时30分(2014年10月10日0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33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0月10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33室。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燕辉
电话:0755-83500930、18102883678
传真:0755-83197011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
邮编:518010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帐号:110029823897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陆丰市甲子人民医院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660-8921163
联系地址:陆丰市甲子镇人民路102号
Copyright © 2009 zhongkedulin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2015765号-1 皖公安备案34012102000557
版权所有:安徽中科都菱商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一尧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