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受枞阳县金社卫生院的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台医用冰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项目编号: AHZYCG-2014123
2 、项目名称: 枞阳县金社卫生院医用冰箱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 医用冰箱1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同时从事相关设备生产或销售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设备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表。
5 、报价函构成:
(1)报价函封面;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加盖公章);
(3)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规格响应表;
(6)质量保证书;
(7)售后服务承诺书;
(8)供应商认为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 、报价要求:
(1)报价依据:见“3、采购内容”。
(2)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函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供应商不同意按此修正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3)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单价、总价)及服务承诺。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予评审。
(4)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价款、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质保期内的维修费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义务的一切风险。
(5)高控制价(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元),若投标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总价格高于高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6)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报价函格式与要求编制报价函(报价函的每一页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不按报价函格式与要求编制的,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7 、报价函接收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29日 下午3:30整
报价函递交地点:枞阳县财政局八楼会议室
8 、开标时间: 2014年12月29 日下午3:30整
9、联系人: 枞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手机):0556-2827619
2014 年12月24日
Copyright © 2009 zhongkedulin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2015765号-1 皖公安备案34012102000557
版权所有:安徽中科都菱商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一尧网络